说到3?15,往往会联想到买了假货需要维权,然而,现在还有“假会员”讨说法。
长沙消费者肖先生就向《胡椒舆论场》投诉,自己在使用小米电视过程中,花钱买了个“假会员”,“小米”宣称“会员去广告”,但与事实不符。
肖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拿起法律武器,把“小米”告上了法院。
小米电视:会员也去不掉广告
年11月,肖先生基于对“小米电视”品牌的信任,到长沙河西的一家小米专卖店,花元,购买了一台55英寸小米电视。
肖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观看小米电视时,感觉和传统电视相比,广告更多一些。不仅有开机广告,在观看过程中也频频出现广告,这严重影响了他及家人的视听感受。
由于小米电视在右上角位置,打出了“会员去广告”的字样。在年3月,肖先生通过小米电视页面的提示,开通了小米影视会员,首月会员包月服务费为1元,此后每月26日,自动扣款会员包月服务费30元。
肖先生本以为开通会员服务后可以避免观看广告。然而,他还是必须观看开机广告15秒或者30秒,影视剧前也必须看30秒或者45秒广告。
如果观看中途暂停,暂停时间超过2分钟,小米电视屏幕跳转至屏保模式,如选择继续观看影片或进行其他操作,又将重复开播前的广告,播放时间为30秒或者45秒。
会员维权:将“小米”告到法院
肖先生认为,小米电视在右上角的醒目位置打出广告“会员去广告”,吸引消费者充值成为会员,但“会员不能去广告”与小米电视广告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属于消费欺诈行为。
在和小米客服沟通无果之后,年11月,肖先生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小米”,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收取会员费的北京瓦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被起诉之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年12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湘民初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被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肖先生在裁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岳麓区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同时,驳回肖先生的起诉。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这一案件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原告与小米公司之间以小米电视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是原告与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及其合作方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原告将两个不同的被告,实施的不同的侵权行为,合并提起诉讼,不符合共同诉讼的法律规定,原审法院将案件作为共同诉讼受理不当。
目前,原告肖先生准备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小米回应:不确保广告全部跳过
经历法院起诉这一波三折之后,案件目前处于一种搁置状态,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有审理的结果。那在结果出来之前,记者也采访了被告方“小米”公司: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小米电视盒子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回应称:“我们会员是不保证广告时间的,会员就是能够观看会员视频,不能确保什么广告都能跳过。开机广告有十五秒都是正常的,没有专门免除广告的会员”。
而对于长沙消费者肖先生向法院起诉“小米”的这起官司,客服人员则表示,为了全面回答记者的问题,会将情况转发给领导,24小时内给记者回电话。
截至今天下午3点节目播出前,《胡椒舆论场》栏目组还没有接到小米方面的回复电话,我们将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