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年4月,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称在江苏某机床有限公司内发现有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轴承。执法人员对江苏某机床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车间内有一套标有“ZWZ?”的商标的型号为的轴承。“ZWZ?”是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轴承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当事人南通某轴承有限公司以元/套的价格从王某(王某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不详)处购得一套标有“ZWZ?”商标的型号为的轴承,以元/套的价格销售给江苏某机床有限公司。执法机关当场对这套涉案的商标侵权轴承实施了扣押的行*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列之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机关作出对当事人处以没收侵权轴承一套,罚款元的行*处罚。典型意义
本案商标权利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业界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产品技术和质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案对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充分展示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而且体现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在打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严惩高压态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将一如既往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