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币圈惊爆传销大案,会员缴纳比特币31.42万个,层级达层
来源:前哨综合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检察日报、北京日报
国内首起以区块链技术包装,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PlusToken传销案迎来终审判决。
11月26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对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决定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传销老套路,穿上区块链新“马甲”
年初,盐城市公安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个名为“PlusToken”的平台疑似搞网络传销,随即成立专案组。
警方查明:自年5月至年6月,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发展会员余万人。除境内会员外,还有不少境外会员,层级关系高达余层。在一年时间里,这个平台吸收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万余个,按当时市场行情计算,折合人民币总值多亿元。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PlusToken”平台为什么能吸收这么多会员?该案承办检察官、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徐玉洁介绍,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
陈某等人将平台包装成跨国企业;而彭某有传销犯罪前科,传销推广经验丰富;丁某在区块链领域“有身份、有资源”,熟悉区块链技术。
陈某、丁某规定:会员必须由上线推荐,并购买至少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币等主流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入会,即可每月获得6%至18%的收益,即静态收益。
会员推广会员还能获得动态收益。动态收益又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PlusToken”平台推出“高管佣金”奖励模式。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等五个等级,并按照等级高低叠加下线静态收益作为奖励和返利。
该平台自创“Plus币”作为会员收益的结算方式。“Plus币”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陈某掌控。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卖给下线,也可以通过平台变现成为主流数字货币,但兑现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PlusToken”平台的静态、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以往传销平台类似,只是加入了区块链、数字货币概念,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包装,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平台运转,其实质仍是“庞氏骗局”。
层级关系高达层
收取数字货币总和超亿
PlusToken是披着“区块链”外衣诞生的。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年初,被告人陈波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敬、王仁虎团队开发、运营维护该APP并建立域名为